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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环境报讯 近日,家住沈阳市皇姑区珠江街128号的13户居民与楼下的一家高档KTV履行了噪声污染赔偿合同,获得了每年7000元~1万多元不等的现金赔偿。皇姑区环保分局积极探索并实践“年月米”赔偿机制,解决了15家企业对居民的噪声赔偿问题。
“年月米”赔偿机制是:白天55分贝,夜晚45分贝,一旦超过这一标准,居民就可向制噪单位提出赔偿。赔偿以一年为时间单位,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钱的标准计算。
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期望值越来越高。据皇姑区环保分局副局长马吉军介绍,在环境信访案件中,噪声污染的信访量占年度总量的80%,除了冬季取暖的烟尘污染投诉外,每年的4~11月,环境噪声的投诉最为集中,主要包括施工工地、经营性的练歌房以及风机、泵站等。
皇姑区环保分局经过走访被投诉企业并与信访群众沟通交流,了解到大多数企业愿意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,居民愿意通过赔偿方式弥补受到的伤害。但是,多大噪声才能得到赔偿?赔偿标准以啥为依据?赔偿方式如何得到保障?一系列问题双方难以达成共识。对此,由曾经从事多年信访工作的副局长马吉军牵头,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,皇姑区环保分局作为第三方中立单位,出台了“年月米”赔偿机制。只要居民需要,皇姑区环保分局可随时到居民家中测噪声。
皇姑区环保分局此举解决了多年信访老大难问题,得到了广泛认同与推广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GMT+8, 2024-12-26 04:52 , Processed in 0.127789 second(s), 16 queries , Gzip O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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