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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QQ上碰到老同学,她说她母亲回了乡下。
“哦,不是在汕头你二哥那里吗?”我很惊奇。因为她母亲在帮她二哥带2岁的儿子。
“我二嫂的缘故,我妈在做饭,二嫂想吃菠萝,我妈顾着洗菜,没有削菠萝,二嫂居然要动手打人。”
同学的二哥夫妇我倒是见过几次,只知道她二嫂的娘家比较富足,她自己工作单位福利也好,二哥反而不如她了。
“其实不是表面这么简单,原因是我二嫂是看不起二哥而已。”同学淡淡地说。
说的有理,如果她二嫂尊敬她二哥,那么她绝对是不敢动手,不敢轻易发她的大小姐脾气的。
无须提到孝顺这种道理,俗话一句“打狗还要看主人”。
记得同学说过,她二哥夫妇拍拖5年,结婚3年多,携手8年的感情不可谓不深。
我猜想,夫妻间不存在谁怕谁的情况,相互尊重是否应该?当尊重都已经不存在,这份感情是否已经开始在缩水?
夫妻之前的爱有多大的范围?
想得老人们说的一句话,儿子孝顺不如儿媳孝顺。
爱屋及乌才是一份完整爱的表现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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