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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无题

已有 1817 次阅读2012-5-23 20:56 |个人分类:社会|


陌生人社会“做好人成本高”靠谁来支付
2012年05月23日 09:10:36 
来源: 人民网

  在河南郑州,300多名车主自发组建“爱心顺风车车主群”,提供免费搭乘服务,尽管统一使用“绿丝带”,统一发放标志牌以示规范,却仍然遭到市民冷遇。面对冷脸,好心车主心里不是滋味,有的人就会选择退出。然而,对于市民来说,面对不期而遇的好心,又岂会不加分辨地全盘笑纳?车主的好心、市民的警惕,都没有错,错又在谁?

  无论搭顺风车,还是扶老人,抑或奋不顾身救起落水者等等,都是人身上普遍富有的善。在一个熟人社会里,因为相识,这种善行就很容易发生。但在一个陌生人社会里,这种普遍性的善,却首先会与基于陌生人的不信任发生碰撞。这也正是进入陌生人社会初期时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一个突出表征。

  如果说,在熟人社会里,普遍性的道德低点是善,高点是更高境界的善。那么,在初期的陌生人社会里,这个高点未必会变,而这个普遍性的低点却可能最低至恶,“正负零”点则使善行受阻。从这个低点到“正负零”点之间,则布满了好人的被讹诈、被怀疑、被嘲笑、被误解、被冷遇、被拒绝。这便是在陌生人社会里做好人可能需要支付的“成本”。

  日前中国青年报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,77.9%的受访者痛感在当下社会做好人的成本高。尽管网络调查有一定局限性,但这个比例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真实的社会心态。不能不说,这个高成本,正是陌生人社会初期的人性之善与不信任的碰撞所带来的,也显示不信任在陌生人社会初期占尽上风。

  但也必须看到,这种陌生人之间的“不信任”,类似于自我保护的身体“痛觉”,是一种客观存在,也是人际交往的必需要素。如果盲目要求人们在陌生人社会里都去信任陌生人,那所造成的后果也很严重。

  然而,这种“不信任”品质,对于一个需要加速发育的社会来说,却是不利的。当一个社会出现普遍性的不信任时,社会就要为此付出相当庞大的社会成本。尽管我们所进入的陌生人社会的初期,还会面临着不信任的蔓延。但是,文明进步的社会则有责任也有能力去阻止这个蔓延,乃至消除这种普遍性的不信任,使社会回到普遍性的善这个底线上来。

  国家的发展、社会的发育,使我们从熟人社会转向陌生人社会不可避免。陌生人社会同样需要从粗放式的初级形态迈向高度发达的高级形态。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就在于缩短这个时间,加速进入到陌生人社会的高级形态。这就需要建树一种陌生人社会的信任机制,使坏人的恶行受到普遍性抑制,使好人的善行得到普遍性的弘扬。这种机制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。

  显然,如果郑州的“顺风车”等成为一个社会组织,具有标准规范约束和很高的认知度,市民就会消除陌生人之间的芥蒂坦然受之。如果有关政府和社会组织都来为好人撑腰、为好人免除后顾之忧、为好人因善行而付出的代价埋单,那么好人就会理直气壮地做好人、行善举。如果法律能为每一起好人好事纠纷给予公正裁决,讹诈、碰瓷者必不会得逞。我们将逐渐摆脱“做好人成本高”的困扰。★李明儒

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politics/2012-05/23/c_123177276.htm

看懂美国就能看懂一半世界
“无私”的美国人?——《美国凭什么》文摘(十五)
文/庞忠甲 陈思进

    在美国可以看到:教堂里,义工们忙碌着为贫困者免费供应晚餐;志愿献血者在排队等候向陌生人奉献宝贵的鲜血;高速公路行车故障,有人停下来卷起袖子义务帮忙;残疾人特别得到尊重和照顾;任何医院,对急诊病人不问支付能力,一律无条件救治;非法移民子女同样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……人们情愿为需要救助的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,乐此不疲。

    人们不禁要问,这些无名的或著名的好心人,这些服务周到、利益共享的大企业,还有“马歇尔计划”“布雷顿森林体系”这样国家级大手笔“利他”行为,莫非说明美国人真是善良无私?

    其实恰恰相反,美国人相信,“毫不利己、专门利人”是天使圣徒的行为,对普通人来说,“利人”并不需要以“不利己”作为条件和前提,利己之心才是利他行为的真实动力。

    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·杰弗逊,是美国免费公立小学和学校奖学金制度的最早倡导者,主张富裕家庭应当多出钱,资助他们居住地区的学校。他认为,富人出于利己的动机,应该会支持这个主张。1818年1月14日他给友人坎培尔的信中说:从来富不过三代,富人的子孙很有可能不久就成为穷人,到那时候,这些子孙也同样可以享受由别人资助的免费教育和奖学金。

    1972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艾罗,诠释杰弗逊提倡的美国式“利他”行为的本质为一种社会性“潜在契约”。用上面的“献血”例子,可以直观地说明这个道理:今天我献血,并不知道我的血会救了谁的命,也并不指望在我需要用血的时候,那个受血者会为我输血。但我相信,由于我和别人生活在一个需要时有人相助的潜在契约关系中,当我需要用血时,一定会有别人为我输血。

    社会潜在的道德契约一旦遭到大规模破坏,就会产生一种相反向的恶性循环。人们越是在自己需要他人或社会帮助时得不到帮助,就越可能在别人需要帮助时,冷漠以待、袖手旁观。例如当腐败成为行业普遍潜规则,血站与医院拿着公民的“无偿”献血去牟取暴利时,志愿者就越来越少。如果搀扶一位摔倒在地的老人,很容易遭遇“碰瓷”诈骗,带来一大堆麻烦时,许多人望而却步了。

    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,都要牟取自身的最大利益。但是,人与人之间一旦形成这种潜在的社会契约关系,它就会以一种“对他人有好处”的方式对社会尽责任。民主、人权、职业道德等都具有这种社会契约的性质。这种“利他之心”并不“高尚”“纯洁”,但是“实实在在”。

(美国式利他的信仰源头、形成过程、儒家文化中相似精神,详见《美国凭什么》)


今天读了以上两篇文章有感。我不知道描述米国的文字是否准确,但是描述国内情况的我却是深有感触。那些利用国人善心牟利甚至讹诈人的行为,简直就是社会的癌细胞,对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强大的杀伤力。国内的这种现状,何时才能改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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